开屏热搜放大镜|“飞车溅水”上热搜遇积水路段切记减速慢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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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话题#外卖小哥被小车溅一身水网友在线举报#登上微博热搜。网友表示:“下雨还开这么快,故意溅水吗?”“该好好处罚下,要文明开车!”
7月25日,云南省玉溪市中心城区因短时强降雨出现积水,最深处没过脚踝。一名外卖员骑着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缓行,一辆灰色小型轿车疾驰而过,激起近2米高的水,将外卖员从头到脚浇透。因水花的冲击和视线遮挡,这名外卖员偏离行驶路线,所幸未发生事故。后车行车记录仪拍下这一幕,视频被发布到网络,引得网友纷纷举报,要求严惩涉事司机。
玉溪交警接到举报后,立即调取监控锁定涉事车辆,对司机严厉批评教育、依法罚款50元,并于7月29日发布通报。此事登上微博热搜,大量网友留言讨论,希望加大宣传处罚力度,避免此类事件再发生。
下雨天,这样的事并不少见。一些车辆在通过积水路段时,毫无顾忌地飞驰而过,给路人溅上一身水后扬长而去,让人糟心不已。昆明交警也处理过不少此类事件——
2024年6月7日,昆明西山区前卫兴路与小官路交叉口积水没过脚踝,一辆灰色轿车疾驰而过,水花将路旁两名行人溅透。司机蒋某事后被交警传唤,因“行经积水路段未减速”被依法处罚。
同年6月13日,环湖南路与渔浦路岔口,一辆灰色轿车在积水路段超车,溅起大量水花,从敞开的车窗灌进一辆正在练车的教练车,导致教练车仪表盘受损,学员和教练浑身湿透。交警调取监控后锁定涉事司机,同样以“未低速通过漫水路”作出罚款。
“飞车溅水”不仅不文明,还属于交通违法行为。昆明交警在其微信公众号提醒,高速行驶的车辆溅起的积水会影响周围车辆驾驶人的视线,甚至遮挡住车辆挡风玻璃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四条规定: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,应当停车察明水情,确认安全后,低速通过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规定: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如果故意溅水,违法情节将更严重——山东一司机故意开车加速通过中学门口积水路段,将水溅到行人身上取乐,后警方以寻衅滋事对该司机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。
如果遇到路人或自己被溅水,可以立刻拨打110或122,把车牌号、事发路段、溅水时间陈述清楚,接警员会记录并转给辖区交警。如果有机会拍下锁定车辆、水幕高度的视频或照片,交给公安交管部门,就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据。
天津交警做过现场测试:60公里时速溅起的水花能飞出6米远,40公里为4.5米,20公里缩短到2.4米,而10公里时速几乎不会把水推到人行道。对司机来说,经过积水路段,慢速通过,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文明驾驶动作。既是对行人最基本的尊重,也能避免给自己带来罚单和事故隐患。


